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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achusetts Court Holds That Completion of 清除 Activity Does Not Trigger 的 时效法规 Until a 竿 is Issued Despite Apparent Delay by 的 Government
在最近的决定中 美国诉波士顿和缅因州公司,C.A.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法官第13-10087-IT号(D.马萨诸塞州,2016年9月22日)裁定,即使出于实际目的进行补救活动,但出于限制时效的目的,发出ROD才是清除行动的完成日期。在将近13年之前完成。 在得出这一结论时,法院还审查了遣返和补救活动之间经常令人费解的区别以及什么构成“facility”根据CERCLA。考虑到案件的态势,该决定还可能强调当联邦政府而不是私人团体寻求收回成本时,通常会向联邦政府提供的服从法院。
该诉讼涉及美国陆军’对Fort Devens 超级基金网站的清理。 1993年,陆军开始调查铁路回旋室附近场地的可能污染情况,该场地以前由被告波士顿和缅因公司(“B&M”),以及附近的池塘。 在过去的几年中,陆军开挖了机房周围的区域,以清除污染的土壤,到2001年,陆军’承包商报告说,挖掘和修复工作y 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威胁,可能会支持“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决定。” 陆军然后准备了“无进一步行动”报告草稿,并提交给EPA征求意见。 但是,报告草稿从未最终定稿,因为陆军选择继续调查与机房相邻的附近池塘附近可能存在的污染以及这种污染有关联的可能性。 直到十多年后的2015年9月,政府才发布了唯一的决定记录(“ROD”),确认在回旋处或池塘处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与此同时,2013年1月,也就是发出ROD的两年前,陆军对B提出了诉讼&M收回其清理机房所产生的响应成本。 In defense, B&M认为政府’该诉讼的时限是因为CERCLA规定了三年的时效期限,该期限自回旋土的开挖完成后开始。 由于到2002年,机房已基本清除污染,B&M争辩说,时钟早就用完了,排除了政府’s lawsuit. 在发现结束时,各方均提交了动议,要求对B &M’时效辩护法。
为了分析时效辩护法规,法院首先考虑了Fort Devens是否是一个“facility”根据CERCLA,因为基地已经进行了许多年的响应活动,因此触发了六年补救措施时效法的实施,这不是从完成而是从现场施工开始算起。 法院驳回了B的攻击&M, explaining that 塞拉 ’s definition of a “facility” as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安装,设备,管道或管线” or “存放,储存,处置或放置有害物质的任何场所或区域”恰当地描述了回旋处遗址,但没有描述更大的Fort Devens遗址。 相反,法院认为,将德文斯堡(Fort Devens)更恰当地看作只是一块大土地,只有一个所有者,在该土地上有许多“facilities.”[1]
接下来,法院解决了CERCLA规定的适用于陆军的时效期限’的清理活动。 B&M认为陆军’的响应行动可能无法称为“清除行动”,因为清除行动通常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直接威胁的短期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如此,因为陆军花费了七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和补救回旋处的污染。 法院不同意,认为“urgency”不一定是清除行动中的决定性因素。 相反,法庭上的有关事实’分析是活动的目的。 法院强调其认为,诸如陆军’开挖的目的是减轻现场本身的污染,这与法定的拆除定义是一致的。 法院指出,相比之下,补救措施往往侧重于防止物质迁移到非现场。
最后,在将机房和设施定性为军队之后,深入了解问题的核心’作为清除行动,法院考虑了时效期限的开始时间。 根据CERCLA,必须开始一项针对撤回诉讼的费用回收诉讼“完成移除动作后的3年内。” B&M辩称,与政府相反,应在2000年圆楼的挖掘工作结束时将撤除行动视为完成’争辩说,在发出ROD之前,删除操作尚未完成。 B&M反对ROD的发行不应是确定的,因为政府不必要地将ROD的发行推迟到2015年。 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并解释说“在解决最终问题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当完成最终监控或评估,发布ROD或达成某些确定不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决定后,发现移除行动将完成。” 法院认为是否有延迟是无关紧要的,因为陆军仍在监视该地点,并且在2015年之前未发出ROD。 Moreover, 的 Army’•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报告仅是草稿发布的,也从未完成,因此法院可以接受这样的论点,即在发出ROD之前,没有决定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补救措施。 因此,法院批准了陆军’要求就时效辩护法作出部分即席判决的动议,并驳回B&M’s motion.
[1] 有趣的是,在其分析的补充内容以及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的明显理由中,法院指出,如果要接受福特恩斯堡是一个单一的观点。“facility”根据CERCLA,它将阻止陆军对B采取成本回收行动&随时可以选择M,因为该公司仅拥有组成Fort Devens的那部分土地。 The court based this conclusion on 的 fact 那CERCLA permitted cost recovery actions only against “ 的 owner and operator of a vessel or 设施,” (emphasis added) but not 的 owner of only a portion of a 设施. 至少有一个法院以相反的方式解释了CERCLA, 参见美国诉华盛顿州DOT,案号08-5722RJB,2010年美国专区。 LEXIS 68100,* 14(W.D。Wash,2010年7月7日),但是值得监视其他诉讼方或法院是否遵循此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