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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编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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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week the 第三回路 held that the 所有者 of a remediated site could be liable under 塞拉 § 购置该物业之前发生的环境响应费用的107(a)。 Pa.Dep’t的Envtl。 Prot。 v。培训师定制化学有限公司。,__ F.3d __,No.17-2607,2018 WL 4844077(3d Cir.2018)。它认为推翻地方法院’法院在审判前准予部分即决判决,法院得出结论认为“all costs” in § 107(a)(4)(A)表示拥有者是“确实对所有响应费用负责,无论是在购买财产之前或之后产生的费用。” ID。 在5。我们的博客文章讨论了地方法院’决定,第204 F. Supp。可以找到3d 814(E.D. Pa。2016) 这里.
根据CERCLA,当政府机构对有害物质的释放做出回应时,它可能会恢复“撤除或补救行动的所有费用”来自负责方,包括“所有者和经营者”修复的网站。 42 U.S.C.§ 9607(a)。在这种情况下,宾夕法尼亚州环境保护局和EPA于2007年在一家化学制造厂现场采取了应对措施。 培训师定制化学。,2018 WL 4844077在* 1。当拥有该站点的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无法负担清洁费用时,该部开始支付电费。 ID。 在* 2。截至2009年6月,该部在电力上的支出超过818,000美元。 ID。 2012年,即美国商务部和EPA完成清除行动的几个月前,Trainer Custom Chemical,LLC购买了这处房产,并在随后的几年内,在该地点造成了新的有害物质释放。 ID。
该部门在CERCLA和宾夕法尼亚州的管辖下提起了诉讼’的《危险场所清理法》(“HSCA”) against Trainer and its individual 所有者s, seeking response costs incurred before and after Trainer took 所有者ship in 2012. ID。 Trainer辩称,它仅对拥有该网站后产生的费用负责,而不对之前发生的费用负责。 培训师定制化学。, 204 F. Supp. 3d 在823. The District Court agreed. ID。 在825。依靠第九巡回赛’s decision in 校准深度’t。毒物控制诉Hearthside 住宅 Corp.案, 613 F.3d 910 (9th Cir. 2010), the court found that 所有者ship under § 107(a) “是在清理时测量的”在提起恢复行动时没有。 ID。 在823–24.由于在部门发生电费时,Trainer并不拥有该站点,因此Trainer并不是“owner”政府可以从中收回这些费用。 ID。 在825。
第三回路反向。与地方法院不同,上诉法院没有讨论“owner,”注意到Trainer承认了这一点:“[A]所有当事方和地方法院都同意,培训师是该网站的所有者,并根据CERCLA§ 107(a)(1),至少要对拥有后的环境响应成本负责。” 培训师定制化学。,2018年WL 4844077,* 5。以那个让步为准“starting point,”剩下的唯一问题是培训师负责的费用范围。 ID。 法院认为,从规约的案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该问题的答案。 允许政府恢复“all costs.” The phrase “all costs,” wrote Judge Jordan, means just that; it does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costs incurred before 所有者ship and those incurred after. ID。 确实,法院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其结论,指出了诸如善意的潜在购买者抗辩,无辜的所有人抗辩甚至 分摊原则意味着在所有权之前的补救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定义中。 ID。 在* 5-6。
法院也 得出结论,Trainer根据HSCA承担责任的原因与根据CERCLA承担责任的原因相同。 ID。 在* 4,6。 However, the court was careful to note that no party argued that the definition of "所有者" was different as between HSCA and 塞拉, leaving open the possibility that such a distinction might exist so as to give rise to a different conclusion. ID。 在* 4,n.6
根据这些结论,第三巡回法院确认了地方法院’关于培训师的命令’收购财产后产生的响应费用责任。 ID。 7岁时。它推翻了法院’关于培训师的命令’收购财产之前发生的回应费用的责任。 ID。 它还保留了与其意见一致的进一步诉讼程序。 ID。 但是,尽管法院裁定Trainer应对拥有权前的费用承担责任,但Trainer也许能够将还款责任限制为还款。法院表示其意见不“改变[第三电路]判例中的可除性§ 107成本回收行动。” ID。 在* 4 n.5。也没有“影响有关CERCLA损害赔偿的既定先例”及其在PRP之间的分配。 ID。 at *7.
除此案外,意见还悬而未决 炉边:是否该词“owner” in § 701(a) includes individuals who take 所有者ship after the government completes its response action. Because “Trainer did not dispute that it, as 所有者 and operator of the site, was a responsible party under 塞拉,”法院认为有“no need” for it “to turn to 炉边 to determine again whether Trainer was a current 所有者 of the Site.” ID。 于* 6 n.12(采用替代)。该结论表明第九巡回赛’s temporal 所有者ship distinction may be available in future cases for individuals who take 所有者ship after response actions are complete but before the government has filed its recovery lawsuit.